女孩遭受不法侵害
小莉(化名)父母离异,长期随奶奶生活。2021年3月至9月,不满14周岁的小莉多次遭到马某的侵害。
案发后,公安机关以马某涉嫌强奸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小店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细致审查发现,马某除了强奸外,还对小莉多次实施猥亵,其行为还构成猥亵儿童罪。
为此,检察官通过多方调查,迅速查明事实,收集固定相关证据,依法对马某以猥亵儿童罪追加起诉。
案件中,马某的行为不仅导致小莉身体损害,也使其精神上遭受巨大的痛苦与折磨,变得极度内向,情绪消极、沉默寡言,多次和母亲提出想要离开现居住地。
获赔精神抚慰金
为帮助小莉早日回归健康成长轨道,办案检察官积极为她安排心理疏导。同时,告知监护人刑事附带民事支持起诉的相关规定,帮助小莉父母到医院调取病历、医药费收据、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资料。随后,在小莉向法院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后,检察机关向法院送达了支持起诉书。
法院开庭审理后,检察机关的意见被全部采纳。
最终,法院以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19年,赔偿小莉各项经济损失1万元、精神抚慰金2万元。据悉,这是小店区检察院首例支持未成年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并获法院支持的案件。
全方位救助暖人心
在了解到小莉家庭面临的困境后,检察机关立即展开全面救助行动,实施未成年人综合保护。
一是及时开展司法救助。办案检察官第一时间移送司法救助线索、对接司法救助事宜,协助小莉准备申请司法救助所必需的材料,以最快速度为其申请到国家司法救助金3000元。
二是积极借助社会力量。市、区两级检察院联合,向省法律援助基金会提出申请,为小莉争取了2000元的爱心资助金。
三是有效开展心理疏导。检察机关主动联合学校、社区,在严格保护小莉隐私的情况下,由检察官、心理老师、未保员组成了心理疏导组,定期为小莉开展针对性、多样化的心理疏导和干预,共同帮助她尽快走出阴霾。
制发检察建议书
案件办理过程中,办案检察官发现小莉曾多次到某医院就诊,但相关医护人员并未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相关部门通报,未依法履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义务。经了解,这是因为相关医护人员不了解强制报告制度,也受传统观念影响认为这是个人“私事”而有所顾忌。
为此,小店区检察院联合市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医院向医护人员开展强制报告制度专项宣传,强化内部监管,规范医生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工作流程。在接诊中形成“高度警惕、主动询问、如实记录、立即报告”的自觉,切实履行好保护未成年人工作职责。
记者 刘友旺 通讯员 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