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武某网购了5元钱的物品。后来,快递员将快递放置于菜鸟驿站,武某便以未向指定收货地点送货为由,向快递公司投诉。快递公司重新派送后,武某仍拒绝撤销投诉,并以继续向上级邮政管理部门投诉为由,索要高于网购物品金额数倍的高额赔偿。最终,快递员为避免受到处罚而被迫向武某转账500元。
发现有利可图,武某便走上以恶意投诉获取非法利益的违法道路。此后一段时间,武某频繁网购小额物品,然后以服务态度差、延迟配送、快递遗失等理由投诉,且拒绝接受快递公司的合理解决方案,利用快递公司及快递员害怕受到高额处罚的心理索要钱财,共非法获利3100元。
案发后,公安机关以武某涉嫌寻衅滋事罪,向尖草坪区检察院提请审查逮捕。案件受理后,武某拒不认罪,声称自己的行为是通过向邮政管理部门反映合理投诉来保护权益的正当行为。
承办检察官审查认为,武某的行为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威胁、要挟等手段,多次向他人索取财物的敲诈勒索行为,遂以武某涉嫌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案件提起公诉后,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定罪量刑建议,以武某犯敲诈勒索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一审宣判后,武某不服,以其行为只是正常向监管部门反映,赔偿金是经双方协商结果为由提出上诉。市中院审理后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投诉维权需依法,敲诈勒索零容忍”,检察官提醒,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因权利受到侵害,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维权,但这一权利并非没有限度,如触碰法律底线将会受到严惩。企业遇到恶意投诉,要善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