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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良性循环的物业管理新模式

□马腾飞

  近日,太原金域华府物业团队收到了两份特殊的礼物,业主张女士带着六面锦旗走进了物业服务中心,同时一次性缴清两套房子的物业费与车位管理费。(《太原晚报》7月13日)

  近年来,物业话题不断。业主不满意物业,拒缴物业费;物业公司收不到物业费,压缩运营成本、降低了服务标准,双方苦不堪言。

  从深层次来讲,物业与业主的矛盾主要有两点,一是利益矛盾,物业公司需要收取物业费来维持运营和发展,居民希望用最少的钱享受到最好的服务,导致双方在收费标准、服务标准等方面发生争议和纠纷。二是权利矛盾,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管理者,需要制定相关规章制度以维护小区日常管理,业主作为小区的所有者,强调自己的权利和自由,由此导致发生矛盾。

  物业与业主的矛盾并非不能解决。首先,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平等协商解决利益矛盾。物业和业主双方就权利和义务进行协商,从物业收费标准到物业服务标准,再到各种细节,协商到双方满意,并作为执行标准,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业主也应该按照合同规定支付费用,矛盾自然化解。其次,互相尊重,建立起一种良好的合作关系。物业应该尊重业主的权益和需求,而业主也应该理解物业的难处和努力。在制定规章制度时,物业应当邀请业主代表或者业委会参与,平等协商、共同制定、共同推动,一份双方都满意的规章制度执行起来才更有力度,为广大业主接受并遵守。

  本着“让小区更美好”的共同目标,物业公司要尽心尽力为业主服务,业主应当支持理解物业、配合物业工作,物业和业主才能开启良性循环,真正实现和谐的“双向奔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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