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4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职学校招生不得进行虚假宣传

  本报讯(记者 张晓丽)7月24日,市教育局公布了今年我市30所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学校的名单,同时向广大家长和学生发出提醒,凡是许诺可以参加中职学校开设的“普通高中班”、承诺入学后使用普通高中教材、开设普通高中课程的,都是虚假宣传,学生和家长要拒绝诱惑,杜绝侥幸心理。

  近期,一些中等职业学校利用中考未达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学生和家长的焦虑,以及他们对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政策的不了解,进行虚假宣传,以诱导方式吸引学生入学,宣称中职学校可以开设有“普通高中班”,使用普通高中教材,开设普通高中课程,毕业后参加普通高考等。

  为切实维护广大学生和家长利益,保障学校合法权益,打击违规招生宣传,营造风清气正的招生环境,市教育局提醒广大家长和学生,凡是不具备省教育厅公布的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的学校,以各种名义在我市开展的招生宣传,都是违规宣传,所招收的学生不予通过省、市招生部门录取,不能进行中等职业教育学籍注册;凡是中等职业学校以可接受普通高中教育为由,向职高学生收取高额费用的,均为违规收费。

  今年我市30所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招生学校包括太原市卫生学校等24所公办校,以及太原市长安综合中学校、太原市新大陆立达职业高中、太原市大昌职业高中、太原市新希望职业高中、太原市扬帆职业高级中学、太原市信仁邦综合职业中学校这6所民办校。

  市教育局公布了举报电话,民办与成人教育管理科,0351-4223189;高等与职业教育科,0351-4030308;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0351-3086580,若家长和学生发现涉嫌虚假宣传、违规招生行为的,可以第一时间取证并向市教育局举报,市教育局将对违规行为和学校进行严肃查处。同时,对明知不具备招生条件,仍然擅自报名入学的学生,出现任何问题,则需责任自负。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要闻导读
   第02版:今日观点
   第03版:要闻快报
   第04版:都市新闻
   第05版:社会新闻
   第06版:热点新闻
   第07版:热线新闻
   第08版:抗美援朝战争胜利70周年
   第10版:经济新闻
   第11版:为民创城不停步
   第12版:中国新闻
   第13版:新华社年中经济调研行
   第14版:中国健康
   第15版:图解新闻
   第16版:国际新闻
   第17版:国际关注
   第18版:国际广角
   第19版:文娱新闻
   第20版:文娱新闻
   第21版:文化新闻
   第22版:体育新闻
   第23版:体育新闻
   第24版:天龙文苑
抗美援朝烈士后人祭拜太爷爷
中职学校招生不得进行虚假宣传
了解家门口的“植物秘密”
避免旅客误机 东航开设“晚到柜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