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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食品浪费要走心走实

□薄 鸿

  几十元的面包,上百元的吐司,几百元的蛋糕……近年来,“面包刺客”话题多次登上热搜。与此同时,有的烘焙门店一天丢弃的面包能装满一麻袋。(《太原晚报》2月29日)

  前几年,南京一面包店对外宣称,只要面包不好看就直接扔掉,导致大量浪费,该店因此受到了处罚。“面包刺客”与之异曲同工,商家认为,我赔钱我愿意,实质上是一种违法行为。

  《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造成严重食品浪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新鲜固然重要,但不新鲜也不能一扔了之。我市一些超市商场的做法值得提倡,比如每天晚上7时以后,将面包等临期食品以低价销售,经常被一抢而空。还有的超市只卖临期食品,以极低的价格销售,受到人们欢迎。也有良心商家把当天卖不完的食品发放给员工或者免费送给有需要的人。

  让刺客成剑客,变损耗为义举,真是暖心又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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