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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加强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

  本报讯(记者 申波)为有效消除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3月18日,市安委办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

  市安委办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太原市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实施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坚持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双管齐下,抓紧抓实全链条监管责任,切实强化部门工作合力,下大力气解决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飞线”充电、非法改装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多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强调,各级各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巡查检查,督促居民小区业主、物业及主管单位落实电动自行车管理制度,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居民住宅楼的楼梯间、楼道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停放,禁止“飞线”充电。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小区管理单位加强防火检查和夜间巡查,充分发动基层网格员开展排查整治,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充电行为,搬离违规停放的电动自行车。要督促物业公司和小区管理单位落实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对屡次违规停放、充电,拒不改正的,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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