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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所民办学校收费标准确定

  本报讯(记者 何宝国)4月24日,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公布四所民办学校初中教育阶段学费、义务教育阶段住宿费收费标准,自2024年秋季招生开始执行。

  经学校申请,市发改委、市教育局核定太原市鲁艺中学校、太原市常青藤中学校、太原市博大学校、太原市闻励实验学校初中教育阶段学费、义务教育阶段住宿费收费标准。具体标准为,太原市鲁艺中学校,初中教育阶段学费基准收费标准为22000元/生·学年,义务教育阶段住宿费基准收费标准为3100元/生·学年;太原市常青藤中学校,初中教育阶段学费基准收费标准为22000元/生·学年,义务教育阶段住宿费基准收费标准为2300元/生·学年;太原市博大学校,初中教育阶段学费基准收费标准为20000元/生·学年;太原市闻励实验学校,初中教育阶段学费基准收费标准为20000元/生·学年,义务教育阶段住宿费基准收费标准为3100元/生·学年。学校可在基准收费标准基础上最高上浮10%,下浮不限。

  各学校为方便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参照相同办学层次公办学校的相关规定,按照“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单独立账、定期结算”的原则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学校自主经营的食堂向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坚持公益性原则,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有关部门要求,各学校不得捆绑收费项目进行收费;不得在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中获取差价;学生若退(转)学,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退学生一定费用,具体退费办法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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