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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更多法治“种子”生根发芽

□朱红亮

  近日,小店区司法局刘家堡司法所为“法律明白人”充电,学习家事公证法律知识,发挥法律带头人作用。(《太原晚报》5月27日)

  “法律明白人”,是指具有较好法治素养和一定法律知识,愿意积极参与法治实践,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村(居)民。他们在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化解矛盾纠纷、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中发挥着很大作用。

  要选好“苗子”。注重从村组干部、村妇女干部、农村党员、致富能手、大学生村官、综治网格员等人员中遴选骨干,可以重点从农村“五老”中遴选“法律明白人”培训对象。要严格遴选程序,按照推荐、公示、审核、任前培训、上岗考核等程序,把好程序关和认证关,选出群众信赖的“身边人”。

  要搭好“台子”。采取“集中辅导+现场观摩+法治实践”模式,与法院、律所、法律服务所联合开展巡回业务培训、现场观摩交流活动。组织专家、法律专业人士组成线上专家咨询平台,长效化指导“法律明白人”。建立县乡村普法工作联系群,通过分享法律知识及法治典型案例,提供充足素材。

  要铺好“路子”。发扬人熟、地熟、事熟优点,调动血缘、亲缘、地缘优势,合理利用乡情、亲情、友情资源,引导“法律明白人”参与村务管理、开展“村民说事”“村民议事会”等活动,增强群众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的意识,强化矛盾纠纷源头依法治理,及时排查微风险、化解微矛盾。要把“法言法语”转化成“乡音土话”,让村民真正听得懂、学得会、用得上。

  培养一个普法者,带动一圈“明白人”。乐见“法律明白人”不断书写基层普法的生动实践,让知法、守法、用法走入日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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