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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枝充当警示牌 违法行为被处罚

  本报讯(记者 张晋峰)徐女士驾驶的货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后,竟将几根树枝放在车后充当三角警示牌。6月16日,山西高速交警五支队通报相关情况,并向大家提示车辆在高速公路发生故障后正确的处理方法。

  6月12日晚8时20分,高速交警五支队一大队民警在辖区高速公路巡逻时,发现一辆重型货车打着双闪停在应急车道,但未摆放警示牌,只是在车辆后方五六米处摆放了几根树枝。民警立即拉响警报、设置警戒带,为货车做好安全防护,随后对司机徐女士进行询问。

  原来,徐女士驾驶货车行驶到事发路段时,车辆发生故障,因未随车携带警示牌,她便折了几根树枝充数。民警告知徐女士,树枝没有反光效果,起不到警示作用,且容易散落到行车道形成路障,危及其他车辆安全。最终,民警联系救援部门,将故障车拖到服务区修理,并依法对徐女士车辆发生故障时未放置警示标志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大家,一定要随车携带三角警示牌,以备不时之需。一旦车辆发生故障,要在来车方向最少150米处摆放警示牌,并撤离到安全地带,做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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