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随着法槌落下,审判员刘琴宣布案件开庭审理。这是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两名被告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个人身份证、银行卡、手机交易密码等帮助其支付结算并非法获利。在审判员主持下,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庭审环节节奏紧凑、严肃有序,被告人对自己的罪行表示忏悔,自愿认罪认罚。审判员当庭宣判,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两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4000元。
庭审结束后,审判员刘琴围绕这一案件与同学们展开交流,通过法学理论与司法案例相结合的方式,为大家介绍了帮信罪的立法沿革,行为类型,以及“情节严重”在审判实务中的认定,重点梳理了以帮信罪为代表的电信网络诈骗关联犯罪、信息网络犯罪的相关问题。
法官助理田泽坤通过讲解,让同学们认识到帮信罪以及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严重危害性,警示大家增强防范警惕意识,筑牢反诈屏障,既不因电信诈骗受害,也不做电信诈骗的帮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