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公安杏花岭分局涧河责任区刑警队接辖区居民张先生报警,称其家中的银圆被盗。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经勘查,屋内门窗完好并无撬盗痕迹。张先生反映,6月23日,他曾聘请4名保洁打扫家中卫生。据此,民警逐一询问4名保洁,但他们均称没有见过银圆。
进一步侦查,民警发现,当天负责主卧清扫的46岁男子王某干完活儿后,曾在张先生家附近的一个垃圾站停留,并从裤兜里掏出一个白色塑料袋查看。随后,王某购买了火车票,当天便返回了平遥老家。
“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随即依法传唤王某。面对铁证,王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原来,6月23日,他在打扫过程中,发现了张先生收藏的银圆,便起了占为己有的念头。随即,他将银圆藏在垃圾里,趁倒垃圾时盗走,然后马不停蹄返回老家。然而,他还未来得及销赃,便被公安机关查获,被盗银圆如数追回。
经鉴定,被盗的10枚银圆总价值1万余元。王某的行为涉嫌盗窃罪,已被刑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