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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消防通报7月份电动自行车火灾情况

做到三个“正规” 避免发生火情

  本报讯(记者 申波 通讯员 闫男男)8月7日,市消防救援支队通报了我市7月涉电动自行车火灾的情况,7月1日至7月31日,我市共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15起,其中2起正在调查中,其余13起直接经济损失24865元。结合实际情况,消防救援部门提出,做到三个“正规”非常重要,可有效降低相关火情的发生几率。

  7月6日,万柏林区枣尖梁村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元。起火原因为蓄电池故障(热失控),充电中起火。7月16日,小店区小店街道康宁街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起火原因为电池单体故障,充电中起火。7月24日,迎泽区解放路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400元。起火原因为自燃,起火状态为行驶过程中。

  具体火灾情况分析,涉及电动自行车的火灾基本发生在城六区,室内火灾占到1/3,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占堵通道、人车同屋、飞线充电仍然占有一定比例;电气线路故障和蓄电池热失控是引发火灾的主要原因,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及其他部件的非法拼装、加装、改装问题不容忽视。同时,以旧充新以及非标车辆等问题值得关注。其中,购买3年以上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火灾占53.33%。

  综合上述火灾调查情况,消防救援部门提示,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正规机构检测、正规商店维修三方面非常重要,可有效降低电动自行车类火情的发生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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