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中,判令被告张某偿还原告李某15万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未按生效判决履行义务。
今年7月,李某向万柏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理案件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张某仍未履行义务,亦未向法院申报财产。法院对被执行人张某名下财产进行网络查控,均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案件陷入困境。
承办法官燕小鹏与申请执行人李某沟通中,发现被执行人张某名下可能有其他手机号码。
燕法官立即赶赴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进行调查,经核实,被执行人张某名下确有其他手机号码,且该号码的尾号为6666,是手机靓号。
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搜索到的信息,四连号的靓号成交金额均在1万元至5万元之间,为防止张某将此号码变更、转让,法官立即向运营商送达了查封裁定书,要求移动公司对该手机号码在管理系统上作出两年内不准过户的处理,以便为后续评估拍卖号码使用权作准备。
在手机号码被查封后,被执行人张某出现了。他主动电话联系法官,表示愿意与李某协商,承诺今年10月底前一定能还清欠款,若逾期不还,则法院可依法将手机号码进行评估拍卖予以偿还欠款。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最终达成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