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辖区梧桐府小区居民白女士向社区反映,儿子在与同学玩耍,抱摔嬉闹时,不慎将同学牙齿磕掉。随后她带着孩子的同学去医院治疗和检查,医生处置后说并无大碍,孩子正在换牙期,后期观察牙齿能否长出来和生长状态再说。但对方家长不依不饶,坚持要求高额赔偿。白女士觉得不合理,想请社区出面调查协调。
因为双方都是辖区居民,网格员高艳就将两人请到社区,由公益律师帮忙调解。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另外,在该事件中,医生已表明孩子并无大碍,只需等待换牙,实际未产生费用或费用极少,这些意见都值得参考。因此,赔偿多少应该参考班主任老师、医生和两个孩子本人的意见建议,双方家长在此基础上再来沟通协商。
最终,在参考多方意见之后,两位家长达成共识,孩子们并不是打架斗殴,而是嬉闹玩耍,而且后果也不严重,因此相互宽容谅解最好。随后,两人达成了双方都认可的赔偿金额,对结果表示满意,并对网格员再三致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