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晚11时50分,在南内环桥东设卡夜查的交警迎泽二大队一中队民警,截停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无牌电动二轮摩托车,发现驾车男子张某身上有浓重的酒气。现场呼吸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张某的血液中酒精含量已达到醉驾标准。随后,民警依法对张某抽血检测,结果显示其每百毫升血液中含有153.68毫克酒精,属醉酒驾驶。进一步检查中,民警发现张某的驾照准驾车型为C1,也就是说其不能驾驶摩托车。张某称自己当晚和同事一起聚会时喝了不少酒,但感觉问题不大,这才抱着侥幸心理醉驾上路。
最终,张某因醉酒驾驶被刑事立案,驾照被吊销、禁驾5年。另外,因准驾车型不符和驾驶无牌车辆,张某还被合计罚款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