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医院职工张女士在食堂就餐后,不慎将饭卡遗失在刷卡机上。几天后,她去食堂用餐时,发觉饭卡不见了,补卡并查询发现,卡内1000元余额竟被全部盗刷了。随即,张女士向公安杏花岭分局杏花岭派出所报了警。
民警刘凯杰、辅警张振详细询问了相关情况,随即展开调查,发现张女士当天打饭离开后不久,一名男子来到窗口顺手捡走她的饭卡。民警随后确定了男子的身份,将其传唤至派出所。男子李某交代,他捡到饭卡后,去医院内的小卖铺刷卡消费了1000元。
民警对李某进行批评教育后,李某归还了饭卡,并将盗刷钱款如数退还。失主张女士送上感谢信,向民警、辅警致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