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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拍:刀尖上的舞蹈

顾 桐 文/图

钟楼街之钟楼

钟楼街景

钟楼街后街小景

钟楼街靴巷

  街拍,即街头拍摄,有摄影人也将其归为“扫街”类,很形象,用长焦镜头左移右摆,扫描街道、捕捉人影。过去,这是专业人士(媒体摄影记者)的技能。如年节前,报纸上要有生动的新闻场景,摄影记者就到街上抓拍:如准备返乡的民工,如采购年货的夫妻,如提着灯笼的稚童……街拍的特点是随机性,不需要导演。这样,拍出的片子自然、真实、鲜活,光影画面充溢着社会生活的原汁原味。

  自相机进入数码时代后,加之物质的丰富,许多高端的专业摄影器材“飞入寻常百姓家”,这就使各样拍摄题材有了硬件支撑,街拍也不例外,随之大众化了。而且因为多是向人而拍,其时代性、多样性、趣味性十足。现在,很多城市都有相对集中的街拍地,如北京的三里屯、上海的安福路、成都的太古里,都闻名遐迩。太原的街拍地是钟楼街。这条“千年老街”是极具特色、甚为繁华的商业地标,前几年改造完成后,重现明清建筑风尚,美轮美奂,古色古香,赢得人们喜爱。又与时下的风气开放、个性张扬相合,一条街上,汉服、唐装、旗袍、马褂……杂色纷呈,世相穿越,使得街拍在此大盛,“长枪短炮”(相机)乐而云集。

  但街拍,除一般性的街景入镜之外,似乎存在先天的“道德缺陷”,即街拍多是对陌生者的抓拍。如未经同意而摄人入镜,总是缺乏“磊落”一面,这就涉及到对他人的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的尊重问题。我国民法典对此有明确规定,街拍人像,在未取得被摄者同意下,绝不可作商业用途;即使无营利目的的图片分享,如未征得被拍者授权,也会逾越法律边界。所以,街拍者对此应有清醒认识。当然,这不是说街拍要被禁绝,而是你有拍的自由,但他人亦有不被拍的自由,社会文明的本质,是平等与尊重。

  事实上,随着时代进步,人们对于街拍大多持开放包容的态度。这就使得街拍的环境较为宽松。但越是如此,街拍者就越需自觉,要主动与被拍者沟通,说明拍摄想法,让自己的镜头记录时尚并展示文明。如未及商量就抓拍时,一些被拍者有所察觉,他或她不愿被拍,或扭脸背身、或摆手拒绝,街拍者此时就应放下相机,终止拍摄,并礼貌举手表达歉意。

  街拍作为摄影题材中的一个大类,既是艺术活动的本色承载,又是社会风貌的前沿记录,用欧美街拍鼻祖比尔·坎宁安的话说:“最时髦的东西,就在街头。”这于街拍的启示是,街拍作品的意义,并不仅在当下,也在数十年、数百年后的回望。此际一幅幅真切的画面:车水马龙,衣香鬓影,成为之后一帧帧直观的历史。就如早些年出版的许多“老太原”画册,其许多都是昔时街拍的留存。从这一意义上讲,街拍光影,映射变迁,也是善莫大焉。然而,街拍有类刀尖上的舞蹈,精彩伴同着危险,即镜头自律,永远不可逾越法律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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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瑞庆
~~~顾 桐 文/图
~~~金 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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