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清晨6时许,在南内环桥东设卡的迎泽二大队三中队民警,截停了一辆灰色起亚小轿车,发现驾车男子郝某身上有酒气。经检测,郝某每百毫升血液中含有28毫克酒精,属饮酒后驾驶车辆,且其出示的驾照有明显的变造痕迹。
经查,2016年10月、12月,郝某因饮酒后驾驶两次被交警万柏林一大队民警查获。第一次受到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照6个月的处罚。第二次被查获后,他索性不再到交警队处理。今年5月,郝某在停车场捡到一本驾照,看到对方与自己年龄相仿,便用自己的照片换下对方的照片,企图在被检查时蒙混过关。
最终,郝某因再次酒驾和使用伪造、变造驾驶证,受到合并罚款7000元,吊销驾照,行政拘留20天的严厉处罚。同时,郝某还涉嫌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已被移交小店警方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