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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卡游、预付款游藏猫腻

警惕“旅游项目”非法集资陷阱

  进入夏季,旅游市场供需两旺,一些不法分子开始盯上了“旅游项目”。山西省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公众平台日前发出提醒:近来,一些不法旅游服务机构用“免费”旅游、会员卡游、预付款游、出境保证金游等方式诱骗消费者,特别是诱导中老年群体投资,进行非法吸收资金及非法金融活动,民众要提高防范意识,不要被“新型”旅游项目和“廉价”服务迷惑,特别是中老年群体和学生出游团体,更要提高警惕,以防上当受骗。

  据介绍,旅游领域非法金融活动主要表现形式分为四类:会员卡游,以“分时度假”为营销手段,诱骗消费者一次性缴纳会费成为会员,承诺会员可多年享受免费旅游或低成本旅游,定期给予分红;投资项目游,以投资、加盟、入股旅游项目等名义,邀请社会人员,尤其是老年人外出旅游考察所谓的项目,骗取其信任,与投资人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约定协议到期后返还投资人本金,从而获得高收益;预付款游,以售卖“旅游套餐”预付款产品的名义,用“低价游”或廉价产品吸引消费者,比如约定未出行可回购线路、签订回购协议、以超额回购形式返还本息等;出境保证金游,以出境旅游保证金的名义,收取高额押金、保证金等,提供旅游产品,承诺支付高息或返利,可作为旅游团费使用,吸引不少人缴纳高额保证金,但最终旅行社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还。

  平台提醒广大民众,在计划出游的同时,要防范“旅游项目”背后的非法金融陷阱。不轻信“会员分红”。高度警惕旅行社发行会员卡并承诺在交费后高额分红的行为,具有典型的非法集资特征。凡要求一次性缴纳高额会员费的绝不参加;凡承诺定期给予高额分红的绝不参加;凡声称免费旅游但需缴纳高额保证金的绝不参加。谨慎办理旅游套餐。《关于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维护旅客合法权益的通知》明确指出,禁止旅行社一次性收取两条及两条以上旅游线路的旅游费用。无论是旅游套餐产品,还是旅游预付卡,这类旅游产品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有的具有较强的迷惑性,要谨慎选择,避免上当。正当途径缴纳出境游保证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旅客与旅行社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将出境游保证金交于银行进行托管,保障资金安全。切记勿用现金、私人转账、第三方支付转账等形式支付,以防不法分子进行非法集资活动。

  记者 梁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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