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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入村办案 帮羊倌讨要工钱

  村民老田受雇为他人放羊,雇主支付了大部分工钱后,剩余近4000元迟迟不付。为支持村民起诉,娄烦县检察院干警将办案现场搬到马家庄乡蔡家庄村一株古树下。

  “检察官,这钱是我辛辛苦苦挣的血汗钱,你们能不能支持起诉,帮我要回工钱……”几天前,村民老田致电娄烦县检察院,咨询支持起诉事宜。7月11日,检察官温东爱带着书记员来到马家庄乡蔡家庄村,在一株古树下现场对该案进行调查。这古树上悬挂的老钟,曾是村里召集村民、议事断理的“见证者”,如今,又成了检察官听民声、解民忧的临时办案点。

  当事人老田是蔡家庄村村民。2024年5月,冯某雇用老田为其放羊,双方约定工资每月4500元。老田共计赚取工资15450元,冯某先后通过微信和现金共给付11500元,但剩余3950元经老田及其妻子多次催要未果。

  “你先坐下说,把情况慢慢讲清楚。”温东爱让书记员记录案情,自己则和老田妻子坐在树荫下,像拉家常一样聊了起来。她仔细查看老田妻子手机中的聊天记录、务工明细、视听资料,逐一核实务工时长、工资给付等细节,时不时在笔记本上标注重点。“你放心,只要证据扎实,法律一定会给你一个公道。”

  古钟偶尔发出沉闷的嗡鸣,像是在为这场对话增添几分庄重。周围围拢了不少村民,都感慨农民打工挣钱的不易。温东爱一边安抚老田妻子的情绪,一边耐心解释:“讨薪有多种途径,协商不成,向法院提起诉讼是合法维权的重要方式。我们会帮你们梳理证据,指导你们准备诉讼材料。”

  经过一下午的细致调查和释法说理,老田妻子也理清了维权思路,“听检察官这么一说,我心里有底了。”温东爱收拾好案卷,郑重说道:“我们会一直跟进,支持你们通过诉讼维护合法权益。”

  7月16日,娄烦县检察院经过整理、固定证据,依法向法院提出民事支持起诉。

  近年来,娄烦县检察院坚持“枫桥经验”本土化实践,将办案现场搬到田间地头、农家院落,让公平正义在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针对农民工讨薪案件,不仅积极协调化解,更注重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等法定途径维权,用实际行动践行着“检察为民”的初心,用法治力量为劳动者撑起一片蓝天。

  记者 刘友旺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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