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下午5时,高速交警五支队五大队民警,在辖区收费站整治交通违法行为时,截停了一辆加装条形射灯的小型越野车。经查,车主王某为追求夜间行车时的“更亮视野”,在前保险杠位置加装了两组强光灯具,且未办理任何登记手续。最终,王某因擅自改变车辆照明装置受到罚款200元的处罚,并被责令立即拆除加装灯具。
高速交警提醒大家,非法改装灯具,尤其是加装强光灯可使对向驾驶人瞬间致盲,隐患很大,而在强光条件下,人对车速、车距的判断力也会下降,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另外,非法加装的灯具会改变车辆电路,容易引发短路、自燃等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