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阐述了案件事实和拟不起诉理由。2024年12月的一天,藉某在驾驶重型特殊结构货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主要责任。检察官表示,藉某的行为已涉嫌交通肇事罪,但其具有自首、赔偿被害人家属并取得谅解等情节,符合相对不起诉条件。经评议,与会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院拟处理意见。
“不起诉不等于无需承担责任,这是给你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必须终生铭记这次教训。”检察官当场对藉某开展深刻教育,并列举类似案例告诫现场其他驾驶员,“手握方向盘就是手握生命安全,任何时候都不能掉以轻心。”
这场开在企业的听证会,变成了生动的安全警示教育课,驾驶员们表示,这种“沉浸式”案例警示直击心灵,今后一定汲取教训,牢记安全第一,避免类似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