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系着民心,是党执政之本、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源。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论述,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忘初心使命,增进民生福祉,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共同享有幸福的生活,努力谱写全市民生保障工作新篇章,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使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
促进就业 奠定民生基础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
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夯实民生之本,是我市一以贯之的重要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就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2011年至2015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54.09万人,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2016年至2020年,城镇新增就业47.65万人,零就业家庭、贫困劳动力就业动态双清零,成为改善民生的坚实基础和经济发展的亮丽底色。
2021年,全市构建起了全方位就业服务体系,健全了覆盖城乡的四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推进了就业服务均等化。2021年5月13日,《太原市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若干措施》施行,强化政策服务供给,拓宽就业渠道,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激发劳动者创业活力和创新潜能,创造更多灵活就业机会。我市惠民生、保就业,“技能圆梦想、就业有‘位’来”以及公共就业服务校园行系列活动相继展开。
与推进和促进就业相适应,我市自2018年以来大力推进“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持续推进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并采取“订单式、菜单式、项目制”培训和电子培训券方式,累计培训28.34万人,涵盖956个职业(工种),培养了大批高素质技能劳动者。
安居宜居 稳定百姓生活
安居宜居是民心所盼。
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老旧小区改造等民生工程建设,力争让人民群众安居、宜居。
仅2016年至2020年,全市住房保障支出5年累计达到86.51亿元,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建立完善以公共租赁住房为重点的多种住房保障体系,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统筹危房改造资金,对特困户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不仅要“住有所居”,更要“住有宜居”。2021年,全市计划改造老旧小区共计711个,涉及户数11.3万户,建筑面积887.6万平方米,目前已开工32个小区。其中,迎泽区老军营小区改造工程是山西最大规模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共改造141栋居民楼、409个单元,总建筑面积达50万平方米,惠及7000多户、两万余名居民。
一批批老旧房屋焕发新气象,一处处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的保障性住房相继建成,生活环境变美,居民心情舒畅,群众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增强。
提高标准 完善保障体系
社会保障是人民幸福感的重要标尺。
上世纪80年代,社会保险制度走入市民生活。
自2005年以来,我市连续调高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到“十三五”末,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53.08万人,补充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3.64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09.75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31.92万人。
截至2021年5月底,我市医疗参保383.77万人,其中城镇职工180.02万人,城乡居民203.75万人,基本覆盖了除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和铁路、电力企业以外的人群。
逐步完善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体系。
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取消门诊统筹定额管理,扩大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保障范围;降低糖尿病、高血压患者门诊用药保障起付标准,提高年度支付限额……大大减轻了参保患者负担。
提高城镇职工医保待遇保障水平,全面上调生育医疗费待遇支付标准,涨幅达70%以上,提高职工大病保险缴费和待遇标准,缓解参保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风险。
提高困难群众医保待遇保障水平,全市4类11种困难群众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范围,在资助参保、门诊救助、住院救助、重特大疾病救助、大病关怀救助五个方面分类救助……
养老助老 解除后顾之忧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我市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让全市80万老年人安享晚年。
党的十八大以来,围绕“健康太原”建设,我市全力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目前,全市已有51个养老机构、222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503个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98个社区老年餐桌、750个为老服务网点,市级老年福利院即将竣工,县级老年福利院陆续开工。届时,全市养老机构床位将达到31090张,每千名老人床位达40张。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的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形成。
满足市民居家养老需求,以及老年人对居住环境安全性、舒适性和便利性的要求,适老化改造应运而生。
近年来,我市共投入1000万元对全市老旧小区400个楼道和6600户老年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
另外,全国第一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落户我市,市场化+政府购买方式运作,助急、助医、助餐、助洁、助浴、助(购)行“六助”服务,进一步满足了居家老年人生活需求。
扶危济困 提供兜底保障
自1997年建立城市低保制度以来,我市低保26次提标,平均标准由120元/人/月提高到了730元/人/月,年均增幅达7.8%。2005年建立农村低保制度以来,23次提标,平均标准由90元/人/月提高到了682元/人/月,年均增幅13.5%。累计保障196.8万人次,发放低保金50.4亿元,城乡低保标准位居全省第一。
自2011年实行临时救助制度以来,我市以解决城乡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问题为目标,累计救助28.9万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2.55亿元。
从2015年至今,我市连续5次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人均7570元/年提高到11388元/年,供养标准居全省前列。保障特困人员2.75万人次,累计发放供养救助金2.6亿元。
另外,从2020年1月起,以政府补助、企业资助、工会赞助、社会捐助的方式,开展“爱心奶工程”,向孤儿、7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重度残疾人、困难职工等五类特困群体,每人每天发放1盒牛奶,覆盖2.5万余人。
民生投入 连年只增不减
多年来,我市民生投入只增不减,各级财政部门聚焦重要民生领域和社会治理薄弱环节,持续增加财政投入,加大对社会保障和就业、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和公共安全等民生保障领域的财政倾斜力度。
全市财政用于13项民生保障领域资金从2015年的346.64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508.87亿元,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持续稳定在80%左右。“十三五”时期累计投入2166.53亿元,比“十二五”时期增支862.13亿元,增长66.09%,民生保障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十三五”期间,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累计达到359.88亿元,城乡居民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生育保险实现“同城同待遇”,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
全市教育支出5年累计达到398.76亿元,卫生健康支出5年累计达到185.87亿元,其中2020年投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治资金5.7亿元,全市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年累计达到67.28亿元,住房保障、科学技术、文明城市创建等方面投入也持续加大,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
悠悠万事,民生为大。这些年来,我市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努力实现人民群众业有所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困有所帮……奏响了一曲曲民生幸福新乐章!
编辑整理 徐建光 李晓并 李 涛 本版摄影 韩双喜 牛晨阳 柴杰梁 邓寅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