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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人物

高汝砺为公直谏

  石 硕

  高汝砺,字岩夫,应州金城(今朔州市应县)人,金朝著名宰相。金大定十九年(1179),高汝砺进士及第后任地方官。金明昌五年(1194)九月,因为在同知绛阳军节度使任上治绩突出,由章宗亲笔提点,擢升为石州刺史。金承安元年(1196),擢升为左谏议大夫。

  在谏官任上, 高汝砺针对谏官制度中长期存在的弊端大胆提出改革建议。当时,台省以下官员遇上朝奏事一概回避,与诸侍卫的官员一起进退,殿上所讨论的事情,谏官都不清楚。高汝砺提出,这不利于谏官发挥职责,以后凡有官员奏讲事情,谏官应当知晓,并让负责记录的官员也一起入朝。章宗很赏识高汝砺的胆识,欣然采纳并予实行。

  金朝在征收赋税和军需物品时,有些胥吏走卒们故意把事情催得急迫些,以便收取贿赂,民众深受其害。高汝砺发现这个问题后,建议对因军需调发物资而受贿者从严惩治。金承安二年(1197),这一建议形成定制。自此以后,很少有人敢收受财物。

  针对推行通检排推法中发现的通检不符实际、豪强富户瞒报财产、贫穷者备受盘剥,以致赋税严重不均的弊端,高汝砺也大胆奏议: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据实通检。他建议严格确立罪赏,并限定日期,实施时去繁就简。通检排推法是金朝自世宗起实行的分路通检天下物力而差定赋役的制度。高汝砺的奏议无疑是以大局为重,要改变既定的利益格局。他不畏得罪富豪,确为有胆有识。金章宗命户部尚书贾执刚与高汝砺率先在都城的两个警巡院推排,作为诸路推行之表率。到金承安三年(1198)九月,全国十三路都成功地推排完毕。高汝砺因推排有功,被任命为大兴府知事。

  金承安四年(1199),高汝砺改任陕西东路转运使。此后,又历北京临潢府按察使、河北西路转运使、中都路都转运使等职。在金朝,按察使负责主管本路的司法刑狱和官吏考核。转运使负责掌管本路的征解钱谷、仓库出纳、权衡度量等事务。可见,高汝砺廉洁尽职,得到朝廷的信任,每每委以重任。

  金泰和六年(1206)六月,高汝砺拜为户部尚书。章宗首先寄望他解决的是令人头痛的货币问题。当时,金廷不断地变更货币,引起钞制混乱,老百姓怨声载道。高汝砺上任后,经过一年多深入调查研究,拿出一个方案,建议章宗下诏强制推行交钞,并革除旧弊,具体制定了一系列详细的规章制度、推行措施。交钞终于在市场上得到较好的流通。金章宗嘉奖他,诏敕尚书省说:内外百官所司各有不同,应诏言事的人也不下千数,长篇大论,旧词陈说,都切不中要害。近来高汝砺论本部数事,都切中事情要害,并且都行之有效。希望内外百官都能各究利害,把各自职责内的事处理好。

  金兴定四年(1220),高汝砺拜为平章政事,不久又进为尚书右丞相,监修国史,并封为寿国公。有一次,聊到用人问题,金宣宗以为:“凡人处心善良而行事忠实,斯为难得;若言巧心伪,亦复何用,然善良者,人又多目为平常。”高汝砺认为:“人材少全,亦随其所长取之耳。”可见,高汝砺在用人方面颇有见地。

  金正大元年(1224)三月,71岁的高汝砺去世。他历官46年,在立钞法、重农耕、阻扰民、惩贪官、用贤才等有关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上,提出了一系列合理化建议和主张,颇有建树。《金史·高汝砺传》云:“高汝砺为人慎密廉洁,能结人主知。然规守格法……故为相十余年未尝有谴诃。”后著名学者刘祁评赞他说:“金国以来,书生当国者唯公一人耳。”

  高汝砺死后归葬应县。应州城里旧有丞相府、碧柳园,都是高汝砺的宅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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