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2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2023年1月1日起

我省失业保险基金全面实施省级统筹

  本报讯  从2023年1月1日起,我省全面实施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

  省人社厅相关通知要求,2021年11月,我省正式启动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工作,人社、财政、税务部门协同配合、积极推进,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措施,信息系统完善了转移接续、三险统征、政策落实等功能,实现了系统和数据的省级集中和对接,各项工作已逐步规范完善。

  实施省级统筹,我省失业保险将建立以政策统一为基础、基金统收统支为核心、基金预算管理为约束、信息系统和经办管理统一为依托、基金监督为保障的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管理体系,实现“五统一”。统一参保范围: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统一缴费政策:参保单位和职工按照我省规定的统一缴费比例按月缴纳失业保险费;统一待遇标准:全省实行统一规定的失业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相关待遇;统一经办流程和信息系统:建立统一的参保登记、申报缴费、记录管理、待遇核发、转移接续、信息查询、资格认证、稽核监督等经办流程和与之适应的信息系统;统一基金管理制度:失业保险基金由省级集中统一管理,统收统支、统一预决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基金收入全部纳入省级财政专户管理,基金支出全部由省级财政专户统一安排支付。

  我省失业保险基金实施省级统筹后,在失业保险政策、基金收支管理、基金预算管理、经办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等方面实现全省规范和统一,将提高基金互助共济能力,促进失业保险制度公平统一和持续健康发展。

  (李晓并)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要闻
   第02版:要闻
   第03版:地方新闻
   第04版:专版
   第05版:要闻
   第06版:要闻
   第07版:视点
   第08版:文博
我市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2年太原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市人大常委会举办省人大代表初任培训会
我省失业保险基金全面实施省级统筹
省级重点工程完成投资2852亿元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明年1月7日起开考
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高校艺术类音乐和舞蹈专业考试时间确定
娄烦自行车赛道建成通车
山西钢科迈上“混改”快车道
党建引领融合城市管理结硕果
县(市、区)、市直重点部门领导大接访活动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