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台山五峰耸立,各具其名。东名“望海”,西称“挂月”,中号“翠岩”,南呼“锦绣”,北冠“叶斗”。
一直都很奇怪,东西中南四台,所名简约、形象,东望大海,西挂明月,翠敷中岩,锦铺南峦,四台皆景如其名,精准而通俗。
唯北台独名叶斗,尤其繁写为“葉”,又是什么意思呢?
再读明代《清凉山志》,恍然大悟!
书中如是表述:
“北台,亦名叶斗峰,其下仰视,巅摩斗杓,故以为名。风云雷雨,出自半麓。有时下方骤雨,其上曝晴。四方云气,每归朝而宿伯焉,盖龙帝之宫也。时或猛风怒雷,令人悚怖。尝有大风,吹人堕磵,若藁葉耳。”
其中两句试作白话。
“巔摩斗杓”,山巅接近北斗。摩,接近。杓,指北斗星之第五、六、七颗星,也称斗柄。
“若藁葉耳”,像枯叶(飘落)一样。藁,同“槁”,枯干。
注意到了吗?其中“亦名叶斗峰”和“若藁葉耳”两句,“叶”和“葉”并不是同一个字。也就是说,“叶斗峰”绝不可以想当然写为繁体字“葉斗峰”!
“叶”和“葉”本是两个截然不同的字,字义原本毫无关联。
“叶”,最早见于商代甲骨文,由“口”和表示众多的“十”构成,原是“协”的同义异体字。
“葉”古作“枼”,也初现于甲骨文中,象形植物枝叶,本义即指叶子,后也引申为叶子般、薄片状物件。
“叶”与“葉”,是在汉字简化后才混为一谈的。
汉《说文解字》、清《康熙字典》,都始终明确区别。直到1922年,主张汉字简化的著名学者钱玄同才在《国语月刊 · 汉字改革号》中,首次提出将“葉”简化为“叶”。
1956年元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汉字简化方案》,并通令全国施行,方案涵盖了515个简化字和54个简化偏旁,其中就包括“葉”即“叶”。
《清凉山志》成书于明朝,书中“叶斗峰”和“藁葉”的区别,充分说明此“叶”绝非彼“葉”!
如此看来,叶斗峰的名称便一目了然了。
叶,即异体字“协”(繁体“協”)的本义,是指协力合作,又有调和、和谐之意,亦引申为帮助、辅助。
叶斗,就是与北斗协臂,或同北斗协处,又或为协辅北斗之意。其寓北台与天相接,高耸及星,故五台乡谚曰:“躺在北台顶,伸手摘星星。”
北台之名既借用北斗暗喻其方位,又形象地点出“华北屋脊”的高度,古人之聪慧,令人生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