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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份调解消费投诉

市场监管部门为消费者挽回损失近500万元

  本报讯   6月5日,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公告显示,5月份,经全省市场监管部门调解,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59.51万元。

  据统计,5月份,全省市场监管12315机构共接到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26725件,同比增加15.95%,环比增加0.44%。其中,投诉11159件,同比增加54.69%,环比增加5.60%,占受理总量的41.75%;举报4206件,同比增加28.90%,环比增加4.34%,占受理总量的15.74%;咨询11360件,同比减少9.63%,环比减少5.41%,占受理总量的42.51%。投诉案件中,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59.51万元。

  在商品类投诉中,排名前3位的热点依次为:食品类、服务鞋帽类、家居用品类;服务类投诉中,排名前3位的热点依次为:餐饮和住宿服务类、文化娱乐体育服务类、教育培训服务类。

  此外,山西省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端午佳节将至,粽子作为传统节令食品,也进入了消费高峰,消费者在选购粽子时应从正规渠道购买,通过电商平台购买的新鲜粽子属于鲜活易腐类商品,不适用网络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请消费者谨慎购买。(张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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