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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高温低湿气候条件

我市加严各类污染物排放管控措施

  本报讯  经省、市专家组研判分析,7月31日前,我市和全省中东部地区还将出现持续高温、低湿等气象条件,以弱南风为主的静稳天气频现,将极大影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影响市民身体健康。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的安排部署,在7月31日前,我市将加严各类污染物排放管控措施。

  7月19日至7月底,我市将加严焦化企业重点排污口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限制,B级砖瓦窑、耐火窑企业限产50%,东山石灰石矿压减产能60%以上,评级为B级、C级的工地临时停工,国五及以下中重型燃油燃气货车、渣土车,低于国三标准(不含)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运输和使用。此外,未完成60天错峰停产任务的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全部安排在这一期间错峰停产;B级以下(不含B级)砖瓦窑、耐火窑企业在这一期间错峰停产;除纳入豁免清单的企业外,我市13类行业企业,以及开展露天喷涂、大型建筑物外立面粉刷、栏杆(户外护栏)喷涂、道路划线等室外作业错峰作业时间,延长1小时(从9:00—18:00 调整为9:00—19:00)。

  我市将组织执法人员在全市开展交叉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移交当地执法部门依法处理;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异地执法,降低南部文水、交城、榆次、太谷等县(市、区)污染物排放强度,降低南部传输对我市的影响。同时,组织第三方服务团队在全市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工地、重点路线和加油站(含储油库)等,持续开展走航监测,对发现的高值问题及时移交责任单位处理,有效降低区域污染。

  为应对高温低湿下可能产生的臭氧污染,在预判可能出现臭氧重污染天气时,我市将及时发布调度令,采取更加严格的管控措施。(任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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