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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民俗

代县货郎

  马春生

  货郎曾是商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宋代已非常普遍。古代文学作品中,多有关于货郎的描述,如古诗:“鼗鼓街头摇丁东,无须竭力叫卖声。莫道双肩难负重,乾坤尽在一担中。”《水浒传》第七十四回中写道,浪子燕青去泰安州打擂,临行时“扮作山东货郎,腰里插着一把串鼓儿,挑一条高肩杂货担子。诸人看了都笑。宋江道,你既然装做货郎担儿,你且唱个山东货郎转调歌与我众人听。燕青一手捻串鼓,一手打板,唱出货郎太平歌,与山东人不差分毫来去”。元杂剧有“货郎调”,《桃花女》中就有“等不得货郎担儿来买”的描述。

  代县货郎戏称自己为“挑八股绳的”,卖货用的是两个多层木头盒子组成的正方形货箱,底部有正方形托盘,四个角分别有一个铁环。代县货郎的扁担不仅比普通扁担长而宽,而且两头分别雕刻一个勾头,将两组四根呈闭环状的绳子,分别钩在托盘四个角上的铁环上,另一头套在扁担两端的勾头处,担起扁担后,每两根绳子呈四股状,前后共八股,故称挑八股绳。货郎肩挑重担的功夫很深,每副担子盛货后重量约60公斤。

  货郎每到一村,便在村中心、大树底下荫凉处,或者庙宇附近的宽阔地带,放下担子,把货箱取出摆成货架模样。货郎并不急着吆喝,而是取出一面精致的拨浪鼓开始摇动。几乎所有货郎的摇鼓节奏都如出一辙:“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好像在说:“请姑娘,请姑娘,请出姑娘买东西。”

  货郎的主要顾客就是妇女和儿童,经销的商品都是实用又大众化的,以价格低廉为主要特征。货郎基本上不在外居住,即便外出三五十里,也要赶回家中,除了休息之外,更主要的是补充货物。所以,货郎往往天不亮就出门,到天黑才回到家里。在外也很难吃顿舒心的饭菜,通常是饥一顿、饱一顿的。

  夏秋季节,代县货郎挑着货品活跃在代州境内乡村之间,到了深秋和冬季,就结伴同行到口外。为了躲避强盗,他们日住夜行,专选穷山僻壤的乡间小道或者山区弯道行走。货郎担子不仅维系了全家的生活,而且也积累了经商经验,很多代县货郎由此培养了后人的经商意识,生意慢慢壮大起来。如代县南山深处张仙堡村的货郎郑秉懿,他种庄稼“五谷不分”,但对货郎这一行却得心应手。他家人丁众多,仅儿子就有五个,全凭他经营货郎养家糊口。后来,郑秉懿在代县城开设了芝麻行聚鑫斋、兴盛斋两个商号,由三儿子郑丕德任掌柜。

  代县东部的正下社村是一个商业活动比较活跃的村庄,由于地理条件、资源禀赋、农业特色、历史传承等原因,正下社村人亦农亦商,已成为该村的经济特色。不少村民挑着自己菜园子里种的菜,再贩点其他菜沿村叫卖,虽挣钱不多,但本钱不大,没有风险,还能挣点零花钱养家糊口,供孩子们上学。这种“菜货郎”被村民们形象地比喻为:“一锅豆腐半桶油,三把韭菜两把葱。”直至1980年前后,村里的老人们依然在嘴上挂着一句口头禅:“要想富得快,庄户搅买卖。”每到冬天,村里的成年人成群结伴相跟上到雁门关外的呼和浩特、包头等地去做买卖,蔚然成风。

  新中国成立后,基层供销合作社、代销店逐步遍及各地乡村,还延伸到边远的山庄窝铺,一部分货郎甚至还吸纳为基层供销合作社职工。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私营商店不断涌现,偏僻村落的居民逐步移居至集镇和平川的大村,电商、网购、快递等新型交易形式层出不穷。货郎作为一个古老的商业职业群体,在完成其使命后,也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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