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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能货车6月起享受高速公路通行费补贴

  本报讯 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我省对氢能货车高速公路通行费实施全额补贴。

  为支持我省氢能货车规模化应用,推动氢能全产业链发展,推进节能降碳,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下发《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对通行山西省高速公路的氢能货车实施通行费补贴的通知(试行)》。自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对氢能货车高速公路通行费实施全额补贴。补贴实施范围为:在山西省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服务平台运政系统登记,且安装并使用ETC设备的氢能货车;行驶路段为山西省境内高速公路,且上下站记录和站间行驶路径均在山西省境内。

  符合上述条件的货车,通行山西省境内高速公路,通行费由省财政予以补贴、统一支付。氢能货车经营主体,可向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部门申请,在山西省综合交通运输服务管理平台运政系统登记车辆信息,登记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实现享受补贴政策。(何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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