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在批复中表示,同意以山西艺术职业学院、山西旅游职业学院、太原旅游职业学院、山西青年职业学院为基础,设立山西文化旅游职业大学,同时撤销山西艺术职业学院、山西旅游职业学院、太原旅游职业学院、山西青年职业学院的建制。这4所学院的人、财、物全部划转至山西文化旅游职业大学,现有在校生在现址按原模式进行培养和管理,学费、住宿费执行原收费政策,学生毕业考核合格后,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颁发毕业证书。撤销山西文化旅游职业大学筹备处,其名下资产全部划转至山西文化旅游职业大学。山西省晋剧院、山西省京剧院、山西华晋舞剧团、山西华夏之根艺术团、山西艺术职业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作为附属机构由山西文化旅游职业大学管理,保留法人资格,独立核算与运行。(张晓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