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十三五”化解煤炭过剩产能的收官之年,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逐矿签订责任书,并在市县两级验收合格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了省级联合验收。综合来看,煤矿关闭符合标准,人员安置稳妥推进,债务处置有序开展,达到了预期效果,2020年全省退出产能4099万吨/年。
2016年以来,我省坚持去产能与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相结合,推动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2017年和2018年,我省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煤炭去产能工作受到国务院通报激励。据介绍,“十三五”期间,全省煤炭总产能由14.6亿吨/年减少到13.5亿吨/年,煤矿数量由1078座减少到900座以下,煤矿平均单井规模由135万吨/年提高到150万吨/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