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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联合整治五个月

七类养犬行为将被严格规范

  本报讯(记者 裴怡 通讯员 杨宇雨)从现在起至6月底,我市公安、卫健、农业农村、城乡管理、市场监管、行政审批六部门,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犬类管理综合整治行动。遛狗不拴绳或牵引绳长度超过1.2米、宠物狗随地大小便等七类不文明行为,会被严格规范。

  综合整治行动以“防”“管”“控”“打”为主要措施,教育引导养犬市民提高自身素质,增强自律意识,尊重不养犬人的合法权益,依法、文明、科学养犬,遵守社会公德。

  相关部门将以办理年检犬证为抓手,加大犬只管理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因犬只引发的治安和矛盾纠纷,保障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同时,采取措施集中收捕流浪犬、违规饲养的大型犬、烈性犬,集中整治突出违规违法养犬问题,查处涉及犬伤人、犬扰民等不文明养犬行为,确保综合整治取得实效。

  对不办理犬证、不年检,违规饲养大型犬只、烈性犬只,违规开办犬类养殖场所、犬类诊疗场所,违规在犬类市场以外交易犬只,犬只外出不携牵引带或牵引带长度超过1.2米,犬只随地便溺,携带犬只进入禁止进入场所等七类行为,有关部门将采取措施严格规范。

  对大型犬只、烈性犬只将严格管控。对饲养、繁殖大型犬、烈性犬养殖场所进行摸排,依法取缔非法养殖场所,严格控制犬只交易市场销售禁养犬只行为。

  此次整治行动以实现“四个百分百、三个没有、二个基本解决、一个明显减少”为工作目标,为期5个月。

  其中,“四个百分百”,即养犬登记率达100%;涉犬类场所备案率100%;登记犬只预防狂犬病疫苗接种率达100%;发现无主犬只捕捉率达100%。“三个没有”,即重点区域没有大型犬、烈性犬、流浪犬、一户多犬现象;非重点区域内实行拴养、圈养,街面没有无主犬只现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办公场所、医院、学校和幼儿园等教育场所、少年宫、青年宫等活动场所、美术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场所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场所,没有违规遛犬现象。“二个基本解决”,即遛犬不拴绳、犬只随地便溺破坏环境卫生问题,得到基本解决;非法犬只交易、犬只诊疗医院等非法涉犬类经营性问题基本解决。“一个明显减少”即犬伤人、犬扰民等问题明显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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