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6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客运公司司机无端被辞退

法律援助律师帮忙讨回“说法”

  年过四旬的程先生在我市一家客运公司当司机,但公司既未给他缴纳社会保险,也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工作即将满一年时,公司又无故辞退了程先生。在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帮助下,程先生获得仲裁庭支持,讨到了“说法”。

  打工被辞退

  程先生是江西人,于2019年3月进入我市一家客运公司当司机,月平均工资5771元。

  入职近一年,程先生勤勤恳恳,但公司既未给他缴纳社会保险,也没有与他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对于上述待遇,程先生想通过埋头工作,有一天能得到改善。

  然而,在连续拖欠工资后,2020年2月,公司又无故将程先生辞退,他很难接受这一结果。

  律师伸援手

  经人介绍,去年,程先生向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求助,闫艳军担任他的援助律师。

  闫律师首先给他普法释疑,指出用人单位做法多处涉嫌违法。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0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拖欠工资。同时,因该公司没有与程先生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公司违法解除与程先生的劳动关系,还应支付赔偿金。

  因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律师指导程先生搜集了能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证据,包括工资入账信息等。随后,律师帮程先生计算了赔偿额,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拖欠的工资以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1万余元。

  仲裁给说法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采纳了律师的意见,于不久前作出裁决,由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5万余元,支付拖欠的工资9000余元,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1.1万余元。

  目前,该案仲裁裁决已经生效,程先生正在援助律师帮助下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本报记者 侯慧琴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市二院开设“天使驿站”~~~
全省首个~~~
空手而归 却毁坏了墓葬结构~~~
~~~
鞋子邮出后失踪 快递赔偿没结果~~~
客运公司司机无端被辞退~~~
   第01版:要闻导读
   第02版:要闻快报
   第03版:都市新闻
   第04版:经济新闻
   第05版:社会新闻
   第06版:综合新闻
   第07版:中国新闻
   第08版:专题报道
   第10版:中国广角
   第11版:文体新闻
   第12版:文化新闻
   第13版:老年闲趣
   第14版:老年往事
   第15版:学校专刊
   第16版:天龙晋风
医护人员有了休憩港湾
晋源政协启用“晋情来协商”平台
五名盗墓贼 分别获刑罚
迎泽区成立两个 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阵地
记者帮协调 损失得弥补
法律援助律师帮忙讨回“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