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涉炮”违法 行政处罚八人
2月4日晚10时许,建矿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红沟靶场路一停车场内有人燃放烟花,当场查获28岁的我市人白某,并对其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2月6日,龙泉派出所民警根据群众举报,在西中环与大井峪街交叉口从李某等3人的车辆内查获12箱烟花爆竹。经查,李某等3人从临汾购买了这些烟花爆竹,准备在我市销售,3人分别受到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在其余4起“涉炮”案件中,4名违法者因违法情节不同,分别受到罚款500元或行政拘留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