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下午,因儿子中考报名在即,王女士急需办理居住证,向庙前派出所求助。
民警了解得知,王女士暂住的房屋是婆婆的,双方并无租赁合同,不符合凭居住地相关材料办理居住证的条件。
“我当时蒙了,如果耽误孩子报名,我真的无法原谅自己。”王女士说,3年前,为了给儿子提供更好的教育环境,她抛下老家打拼多年的小本生意,从柳林县带孩子来省城上初中,边照料孩子边打工。
正赶上我市开通居住证办理绿色通道,民警翻阅相关规定,发现王女士的情况符合通过就业证明当即办理的条件,遂告知所需补充的材料。
当天下午6时许,民警加班等来补足材料的王女士,并通过绿色通道给她办妥了居住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