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29岁的张某是晋中市灵石县人,曾跟着金某在我市干过装修,两人当时一起租房居住。
2016年10月,张某给老板金某看了一张照片,说是自己的姐姐,想介绍给他。金某表示可以先接触了解,张某便向他推送了“姐姐”的微信。
金某和“姐姐”添加好友聊了没多久,对方说家人生病急需用钱,由于所借数额不大,金某满口答应。此后一段时间,“姐姐”又多次借款,金某虽然也有过犹豫,但想着对方是自己员工的姐姐,所以每次都如数借出。就这样,到2019年3月,金某陆续借出16万余元。他回想两年多来,张某的“姐姐”不仅以各种理由拒绝见面,就连视频、语音聊天请求也都是一概拒接。
“肯定被骗了!”金某赶紧质问张某,得知他根本就没有姐姐,便让他还钱。一开始,张某答应筹钱还债,可后来就玩起失踪。
今年1月,金某向公安小店分局龙城责任区刑警队报案。3月中旬,民警将张某抓获归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