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9日傍晚,康某从兴华街一超市出来后,看到便道上有一辆未上锁的电动车。环顾四周,无人注意,康某迅速骑上电动车离开。
事后,康某因涉嫌盗窃罪被抓获,移送到尖草坪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件审查过程中,办案检察官发现,康某是一名高校教师,因工作不顺利、家庭生活不和谐,他的精神压力过大。案发时,康某的电动车刚刚被盗,便一时冲动偷走了他人的电动车。案发后,康某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损失并取得受害人谅解。
“被盗电动车价值2300元,刚刚达到立案标准,如果‘够罪即诉’,可能会对康某今后的工作、生活造成巨大打击。”考虑到作案动机、社会影响等情节,尖草坪区检察院本着“少捕慎诉”的司法理念,拟对康某作相对不起诉。
随后,检察院就康某涉嫌盗窃罪拟不起诉一案直播公开听证,听证员评议后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