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执行追缴回涉案车辆
2018年7月,武某从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租走一辆价值6万余元的汽车。当年9月,武某将租来的汽车抵押给白某,并将2.5万元抵押款挥霍。
案发后,万柏林区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武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随后的追缴工作中,执行法官调查发现,涉案车辆被案外人白某实际控制并隐藏,多方查找才确认车辆在晋源区东庄村一处院落。
5月18日,执行干警在当地派出所及村委会配合下,前往现场扣押涉案车辆。最终,白某同意配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