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摔伤
王师傅来自河南林州,2019年下半年,受雇于李某在万柏林区一居民小区地下车库工地干活。
两个月后的一天上午,王师傅拆卸木工模型时,不慎从架子上摔下。李某派人将他送到医院救治,经诊断为左跟骨粉碎骨折、右足舟骨粉碎性骨折、面瘫、下肢静脉血栓等。
由于伤势严重,王师傅前后共住院71天。
出院后,王师傅向李某要求赔偿,但双方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一筹莫展之际,王师傅无意间从报纸上看到,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能无偿帮助维权,便抱着试试看的心理上门求助。
尝试维权
工作站的冯峥担任了王师傅的援助律师。
冯律师了解到,雇王师傅的李某其实是从一家公司转包的工程。
冯律师与李某联系协商此事。李某表示,他给工人上了保险,推说王师傅应该找保险公司。然而,保险公司反复核查后表示,李某给工人上的保险已超过保险期限,无法理赔。
但是,李某却拒不承认这种说法,还是推诿让找保险公司。
经冯律师多次协商,李某同意一次性赔偿王师傅5万元,但次日便又反悔。
冯律师建议,王师傅可以提起诉讼来维权,但王师傅却有畏难情绪。经律师答疑释法,他才有了诉讼维权的信心。
获得赔偿
冯律师计算赔偿,并整理证人证言、工地照片、记工单等证据,起草民事起诉状,帮助王师傅前往万柏林区法院立案。
经鉴定,王师傅已经构成十级伤残。庭审中,冯律师举证质证,阐明观点。
冯律师认为,王师傅拆模所用的大型工具均由李某提供,每日在工地干活也接受李某的监督和管理,尤其是他受伤时踩的架子也是李某提供,且因年久失修,架子搭扣尺寸不够导致散架,王师傅从高处摔下。所以,李某及其上线公司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院采纳了律师观点,判决由李某及其上线公司共同赔偿王某7.9万余元。收到一审判决后,李某不服,上诉至市中院。
在二审阶段,王师傅又做了手术,花费数千元。所以,冯律师在二审中提出,王师傅二次手术的费用也应由李某及其上线公司承担。
市中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增加二次手术费,要求李某与其上线公司共赔偿8万余元。目前,王师傅已经拿到全部赔偿款。
本报记者 侯慧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