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事发时,刘女士的女儿在院里逗弄一只不知从哪里来的小狗,不慎被抓了一下。有人说,小狗可能是一楼住户张大爷养的。由此,刘女士认为此事张大爷应该负责,于是前去交涉。闻听此事,张大爷表示,那是只流浪狗,他只是看着小狗可怜,偶尔喂点吃的,并非自己所养。刘女士和张大爷起了纠纷,找社区评理。
社区干部闻听事情的经过,先安抚二人情绪,然后一起查看了刘女士孩子的情况。经反复确认,孩子只是受到惊吓,并没有任何外伤。接着,社区干部说,在这件事上双方都有一定过失,刘女士没有尽到监护责任,张大爷不应该投喂流浪狗。好在孩子没有事,大家就不应为此争执。经社区干部耐心调解,刘女士和张大爷都认识到了自己的过失,各自表示理解对方,不再纠缠此事。
对小区流浪动物带来的隐患,社区网格员已将此事告知属地派出所。民警表示,随后将联系犬类搜捕人员,对附近的流浪动物集中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