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云和县召开2021年上半年重点建设项目推进会,会上首次向政策处理滞后单位颁发“蜗牛奖”,县卫健局、石塘镇、安溪畲族乡成为首批“蜗牛奖”得主。(《中国纪检监察报》8月4日)
“蜗牛奖”,顾名思义有一种讽刺、挖苦之意,是指在工作中干劲不足,办事拖拉,消极怠工,像蜗牛那样不慌不忙,慢慢腾腾,严重影响各项工作的开展和推进。笔者以为,作为政府部门,对那些拖延怠政的单位颁发“蜗牛奖”,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这既是一种批评和惩处,更是一种鞭策和推动。可以说,给不作为单位颁发“蜗牛奖”是一种良苦用心之举。
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总有那么一些单位的公务人员对待工作往往养成了拖延怠政的不良习惯,明明只要用点心,加把劲,就能按时完成自己分内的工作,却硬是被拖延怠政的恶习而“拖后腿”。有的不愠不火,不火烧眉毛不行动。更有甚者,竟然相互推诿,习惯做“甩手掌柜”,致使工作不落实,群众意见大。
其实,作为一名公务人员,无论在什么岗位上,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应该勇于担当,勇于尽职,积极主动,迎难而上,而不应消极、懈怠,不应怠政、懒政。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整治“庸、懒、散”,就是在激励“勤、快、廉”。
此次浙江省云和县首次向政策处理滞后的县卫健局、石塘镇、安溪畲族乡等三家单位颁发“蜗牛奖”,无疑具有一定的警示意义。只有把颁发“蜗牛奖”作为一种常态,以此来批评、惩处、鞭策、激励那些消极、懈怠、怠政、懒政的人,才能达到顺利推动工作的目的。可见,“蜗牛奖”是专治不作为的一剂“良方”。
(作者为浙江自由撰稿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