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下午,巩女士与家人在南海街一家饭店吃饭时,年幼的女儿看到饭店门口的铁笼子里养着两只猫,便跑出去蹲在笼子旁逗猫玩儿。担心孩子被抓伤,巩女士随即追上前,喝止正准备喂猫的女儿,并夺过猫食自己来喂,不想手指一下被小猫抓出了血痕。
与店主简单沟通后,巩女士赶紧去医院接种了狂犬疫苗。第二天傍晚,巩女士再次来饭店找老板沟通,认为饭店应该承担部分疫苗费用。然而,店主认为自己的猫养在笼子里,暗讽巩女士被抓伤是“自找的”,双方因此发生争执。
庙前派出所民警闻讯赶到现场,耐心劝解并指出双方言行的不妥之处。随后,店主认识到在饭店门前养猫既不卫生,还存在安全隐患,立即加以改正,并赔付了巩女士部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