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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渡到缅甸“捞金” 因疫情返回老家

我省警方破获一起偷越国(边)境案

  本报讯(记者 杨沫)“去缅甸打工,月入过万不是梦!”看到这样的消息,你会心动吗?8月25日,省公安厅通报了一起偷越国(边)境案,3名犯罪嫌疑人已经落网。警方提醒大家,偷越国(边)境是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前不久,晋城陵川民警在工作中发现,陵川县缅北回流人员李某帆、李某及其妻子陈某有偷越国(边)境的嫌疑。

  经查,2020年3月份,犯罪嫌疑人李某帆、李某在网吧上网时,屏幕上弹出一个关于缅甸打工招聘的界面,广告声称“月薪过万、包吃包住”,二人被这些“优异”的工作条件吸引,随即通过跳出的电话信息添加对方为好友,询问了相关情况。

  对方让李某帆、李某及其妻子陈某3人先到云南省昆明市落脚等候通知,随后又让3人乘车至云南省镇康县南伞镇。第二天,3人跟随向导结伙前往缅甸东城。其间,为躲避边境检查,3人从云南省南伞镇出发专门走小路,步行至缅甸东城。令他们失望的是,在缅甸打工期间,3人从事酒吧服务员工作,非常辛苦,收入却有限,出国发财梦破灭。

  后来,由于缅甸疫情防控形势严峻,3人决定返回国内,在经过境外一系列的隔离措施后,才陆续回到老家陵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偷越国(边)境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之规定,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8月19日、20日,警方分别在晋城市陵川县、泽州县将李某帆、李某和陈某抓获,并依法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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