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曹霞存在三项违法违规行为。其一、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曹霞为投保人讲解保险理财产品时,承诺将其所得佣金及其他个人费用返还投保人,并承诺赠送车险等其他利益。其二、欺骗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曹霞以承诺高收益的方式为投保人办理保险后,在投保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用投保人划转的保费资金,以提供虚假投保资料的方式,为投保人办理医疗险和意外险等保险产品,并告知投保人系免费赠送。其三、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曹霞未将全部保险合同送达投保人,未明确告知投保人所投保保险产品实际对应保险合同的保费金额,未经投保人同意代替投保人签署保险业务相关资料,未经投保人同意代替投保人抄写风险提示语,未经投保人同意将投保人联系电话填写为曹霞本人的电话并代替投保人接听公司回访电话。涉及保险保单业务31笔,保费金额4147.8829万元。
山西银保监局依法决定,禁止曹霞终身进入保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