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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检察建议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本报讯(记者 刘友旺 通讯员 白凯)十字路口处,车辆通行不减速,安全标识不明显,屡屡发生交通事故……10月15日,清徐县检察院消息,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太太路与庄子营村十字路口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该院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增设警示牌、警示灯等措施,消除了隐患问题。

  今年9月,清徐县检察院在办理王某交通肇事案时,审查发现太太路与庄子营村十字路口存在安全隐患。检察干警调阅之前办理的交通肇事案件,发现该十字路口曾多次发生交通事故,随即前往现场调查走访,得知该路段车流量较大,车辆通过时多未减速慢行,且存在安全标识不明显等安全隐患。

  经调查并听取周边村民意见,该院向县交通运输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排查并及时消除该路段交通安全隐患,增加安全警示标识。

  收到检察建议后,清徐县交通运输局立即安排县公路管理所排查整治,在路口增设了两套警示牌、两个黄闪慢灯、两个红蓝爆闪灯,完善了安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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