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清徐县检察院在办理王某交通肇事案时,审查发现太太路与庄子营村十字路口存在安全隐患。检察干警调阅之前办理的交通肇事案件,发现该十字路口曾多次发生交通事故,随即前往现场调查走访,得知该路段车流量较大,车辆通过时多未减速慢行,且存在安全标识不明显等安全隐患。
经调查并听取周边村民意见,该院向县交通运输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排查并及时消除该路段交通安全隐患,增加安全警示标识。
收到检察建议后,清徐县交通运输局立即安排县公路管理所排查整治,在路口增设了两套警示牌、两个黄闪慢灯、两个红蓝爆闪灯,完善了安全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