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9时30分,八大队民警巡逻至青银高速公路太原方向吴城段时,突然发现一辆行驶中的红色半挂货车冒着黑烟,于是立即上前,将车辆截停,而货车刚刚停下,车辆左后方便窜出火苗。民警立即做好防护,从警车上取出灭火器进行灭火,很快控制了车辆外部的火势。但民警观察发现,车辆后轴内侧仍有火苗,于是和司机一同钻入车下进行扑灭。考虑到灭火器无法深入车轴内部进行灭火,民警随即联系了消防救援人员,并协助消防人员将火彻底扑灭。
经了解,这辆货车上拉着35吨煤炭,司机其实已经闻到了有烧胶皮的味道,但想着问题应该不大,打算将车开出高速公路后再进行检修。对司机的麻痹大意和未携带灭火器的行为,交警进行了批评教育。
交警提醒大家,车辆在行驶中如遇着火,要立即停车,熄火断电,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并及时报警。对初期火情,可先进行扑救,但如果失火部位在发动机舱,切不可贸然打开机盖,否则会加大火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