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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11”过后

消费者可以这样维权

  本报讯(记者 李晓琳 霍铮)“双11”的节奏是“买买买”,收货之后,不少消费者可能遇上商品质量有瑕疵、货品宣传不对路,还有快递让您不省心等消费问题,咋办?省消协温馨提示,拿起掌握的“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网络购物是“双11”的主战场,因其购物方式的特殊性,一旦发生消费纠纷维权不易,一些消费者嫌麻烦,选择息事宁人。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去年以来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加大了网络消费监督监管,加大网络消费者的权益保障力度。其中,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对直播带货就作出具体规定,明确网络交易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展示商品或者服务及其实际经营主体、售后服务等信息,或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2020年12月1日起实施的《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中指出,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商业信息、虚构交易或者评价等方式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或相关公众。经营者折价、减价,应当标明或通过其他方便消费者认知的方式表明折价、减价的基准。

  “消费者可以充分利用这些‘法律资源’为自己撑腰。”消协人员提醒,如果遇到侵害权益的事,消费者首先要与经营者协商解决,或向网络购物平台申诉,如果未能达成一致,可以通过拨打全国“12315”或向当地政务服务热线12345投诉举报;也能通过微信公众号“中国政府网”登录“国务院客户端”中“便民服务”栏中寻求相关投诉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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