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武女士遭遇因刷单类电诈,被骗走两万余元,随后在好朋友贾某的陪同下,到三桥责任区刑警队报警。报案后,武女士一直非常关注案件侦办进展,而这些都全都被贾某看在眼里,也让她心生邪念。
2020年9月,贾某向武女士谎称,自己有公安局的关系,能帮武女士追回被骗的钱。武女士信以为真,立即按照贾某的要求支付“好处费”。此后的一年时间里,武女士陆续通过银行卡、微信及支付宝,向贾某转账5.5万余元,可自己被骗的钱却没追回来一分钱。而每次询问事情进展情况,贾某总是以公安局系统故障、办案人工作岗位调动、盖章的人不在等理由推脱。
今年9月,武女士发觉受骗后,要求贾某退钱。然而,贾某已将钱款用于个人消费,退还了近2.2万元后,其余钱款无力偿还。无奈之下,武女士只好再次前往三桥责任区刑警队报警。随即,民警将贾某抓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