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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商品房要留心这些细节

  本报讯(记者 贺娟芳)12月9日,太原市房产管理局消息,市民在购买商品住房时,应注意三个方面的内容,避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首先,“五证”手续要看清,务必要购买取得“五证”的商品房,“五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其次,资金交纳一定要进专户,根据个人需求,在选定房源或决定购房后,要将每一笔购房款准确转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每幢楼有一个监管账户,监管账户的具体信息可以在售楼部的公示栏“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查验。

  最后,签字认可须谨慎,应仔细看清协议内容,确认无误后再签字,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市房产管理局提醒市民,购房人要加强维权意识。如果产生争议,买卖双方要依照签订的协议(或字据)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按照协议约定事项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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